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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指南》(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成品每餐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感官、中心温度、标签;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微生物检验;每半年覆盖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至少一次。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可参照执行。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下称“配餐单位”)是指根据学校等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学生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配餐单位实验室是由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配餐单位要求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检验检测场所。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配餐单位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包括基本要求、人员要求、场地要求、设备设施要求、试剂耗材要求等五项。而在检验检测能力要求方面,拟要求实验室应具备原料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食品快检能力,以及成品中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餐用具中大肠菌群、加工环境中沉降菌和表面清洗消毒效果(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能力。鼓励实验室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开展食品检验工作,未建立相关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检验。
检验检测频次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食品原料开展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若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则须自行检验检测;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或检验报告应覆盖重点品种每半年至少一次。
成品每餐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感官、中心温度、标签;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微生物检验;每半年覆盖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至少一次。不同品种对应不同重点项目,例如熟肉制品的重点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胭脂红、亚硝酸盐、大肠埃希氏菌等共8项。
餐用具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验,每半年覆盖重点项目至少一次。加工环境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验。
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通讯员:代妮娅 张忠明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