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育系统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要求,教育厅组织厅属事业单位和5所高职院校开展了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经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现对教育系统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教授??安改娣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教授??张美枝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副教授??刘玲

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正高级教师??任建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研究员??孟根其其格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810房间。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教育厅机关纪委0471—285681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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