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14种情形你可申请再审,但有1种除外,为什么?

申请再审是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在14种情形下可以申请再审,但有1种除外,是哪种?#李秘书专业写作#这节就这个问题教大家一些法律知识,对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 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要写好再审申请书,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要有较高的写作能力与技巧。公号#李秘书讲写作#常年从事文秘与法律事务,兼中央级刊物《应用写作》特约编辑,精通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各类公文、文稿、文章、文书的写作,内容涵盖各领域、各行业、各文种、各体裁。为人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快捷,文笔恰到好处。


(资料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 院调查收集,人民法 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 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 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还有一种情形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但有一种特例是不可申请再审,就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你知道为什么吗?这是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一旦发生效力,则夫妻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随之消失。因此,法律规定不可申请再审。

那么,再审申请书向哪个法 院提出呢?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

还有一点你必须搞清,你的再审申请应该在什么时间内提出?有两个要求:一是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少数情况下可以是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这个时效就过期了,只有另寻它法、另走别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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