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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拟确定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2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厅党组审定,现将拟确定的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材料。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联系电话:0311-85813206
附件:拟确定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