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简白 编|深海
10月15日,苏大维格在互动平台回答了多条投资者提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公司在光场显示方面,具有透明光场显示和裸眼3D显示等相关技术,并已与合作伙伴推出了向量光场全息3D显示器等产品,请问这类产品是否量产”时,苏大维格表示,公司开发了基于衍射光学的透明光场显示及裸眼3D等样机,但尚未量产,请注意相关风险。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以公司公告情况为准。同时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莅临公司现场考察,实际体验上述产品的显示效果并增进互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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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达的透明导电膜现在除了供货给触控屏生产企业,有没有拓展到其他领域,在其他领域实现供货了吗?对此,苏大维格回复称,现阶段,维业达柔性透明导电膜主要应用于中大尺寸电容触控等领域,其他方面应用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以公司公告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10月13日晚间,苏大维格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苏大维格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至2023年10月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0月8日收盘时持有苏大维格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苏大维格有天眼风险信息813条;涉诉关系15条,开庭公告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