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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10月16日,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日前,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挥汽车客运站的基础性、服务性作用,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规范有序的发展原则,加快推进全省客运站转型升级,统筹推动道路旅客运输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整合现有客运站空间布局、结构和功能,变“单一大站”为“多点串联”的分散式布局体系;要优化“一站多点”设置,引导相关单位支持客运站在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支持汽车客运站开展公铁、公空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探索“一站购票、一票通行”模式。
《意见》指出,支持客运站拓展物流快递功能,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同等条件下,优先利用县乡汽车客运站打造仓储、分拣中心和“多站合一”的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鼓励客运站经营者与邮政快递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的长期合作关系,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服务,依托城乡公交“村村通”全域覆盖优势,搭建“客货邮”共配体系,形成以汽车客运站为核心、多个驿站为节点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布局。
《意见》明确,鼓励汽车客运站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车辆提供首末站场地、公交场站,为承运企业提供停车、洗车、组织客流等服务,支持客运站拓展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意见》提出,调整客运站存量规模。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按照合理适用、应急有备的原则,适度缩减售检票、候车等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
《意见》强调,引导旅行社和旅游包车企业进驻汽车客运站,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支持景区景点和客运站建立票务合作关系,发展“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模式,完善客运站至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道路客运线路,鼓励客运站开展“山东手造”体验、特产美食和文创产品展销服务、电商销售、酒店住宿、农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丰富汽车客运站服务内涵。(鲁运宣 葛红普)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