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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石青川)近期多个城市在房地产市场上解绑了限购政策,近日重庆也释放出跟进此轮政策的信号。9月20号深夜,重庆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收取了7年的外地购房者“三无”税(即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自此取消。此次政策从房产税免税角度释放了购房政策宽松的导向。

此次《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修改主要为,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调整了相关部门和区域名称。

此次纳税范围的修改能降低多大门槛?据统计,2017年到2023年上半年,重庆总共销售了18168万平米。此前重庆针对“三无人员”的房产税税率为房价的0.5%/年。但其中“三无”购房者比例并未公布。

根据相关规定显示,“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但曾有地产中介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可以通过补缴保险的形式,帮助购房者规避“三无”购房者的地产税,且大部分地产中介都有这个渠道。所以此前“三无”购房者到底交税多少,难以估计。

行业内对此次政策的修改大多持相对乐观的态度,不少行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此次重庆修改房产税收取范围,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便表示,此次重庆政策非常重要,由于目前住宅楼的房产税政策,只有重庆和上海有在征收。所以重庆政策代表了房产税领域的放松导向。这是各地认房不认贷、限购取消后第三类比较重要的政策放松,有很强的信号意义。尤其是结合近期讨论的“房地产税不纳入立法”的讨论,更加可以看出信号意义。

他认为,认房不认贷政策属于金融政策、限购取消属于行政政策,而此次房产税政策则属于财税政策。至此,各地政策宽松三把斧已经齐全,即覆盖到了金融、行政和财税,充分体现了政策放松的涉及面较广。这一点具有非常好的导向。此类政策也说明,对于购房来说,不存在近期收紧税费的可能,目前正是减税免税的关键时期。重庆政策也进一步说明,对于合理购房需求,要进一步在税费方面做好文章和做足文章。此外,他还称,此次政策调整也说明,房地产税的改革会更加审慎,在当前房地产特殊时期,不存在房地产税开征一说。对于各类合理的购房需求,后续也不会有加税一说。总体上目前各类政策,都是朝着降低购房成本、鼓励购房需求积极释放的方向推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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