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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完善服务工作体系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在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为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集聚,北京市将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为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提升创新能级,北京市依据其在提升本地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在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方面,《若干措施》建议加快实施外资研发激励计划,探索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对外资研发中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支持;具备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可作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在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北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

在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审。

在完善服务工作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支持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资金、人才、空间等方面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若干措施》的发布旨在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北京市集聚发展,推动实现外资研发中心数量、能级双跃升,进一步畅通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渠道,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支撑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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