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去年上海市统一企业退休人员补充养老金标准后,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拿到的 预发养老金 (即临时待遇)至今未向去年一样享受到补充养老金待遇(可以在《养老金核定表》中“ 当年增加养老金 ”一栏看到为空的)。

由于情况不明,致使今年退休的企退人员(包括灵活就业等以个人方式参保后退休的人员)感到担心!困惑今年会不会取消此项待遇?

好在现在不用担心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2023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补充通知》( 沪人社规〔2023〕18号 )文已经明确,今年退休的企退人员可以继续享受补充养老金待遇,标准为 每月280元 ,从7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凡是参加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2023年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都是可以在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月再按照280元标准增发补充基本养老金。

意思就是,今年1-12月份办退休手续的(即今年2-12月份领取养老金的)都可以享受此项待遇。去年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今年1月份领取养老金的就不在今年的范围,而是按照去年的补充养老金计发政策享受(即每月365元)。

按照文件规定,今年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退人员,都将 从其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补发 。相当于分别补发 1-5个月 的补充养老金,补发金额在 280-1400元 区间。

比如2月份领取养老金的,就可以补发5个月即 1400元 ,且从7月份开始养老金将增加280元。

当然,如果7月份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没有及时享受到补充养老金的,同样需要补发1个月。

相较去年的365元补充养老金标准,今年下降幅度有点大,达到23.3%。

回过头再看看之前的政策和标准,可以看出,上海市的企退人员补充养老金政策应该属于过渡性的,阶段性的,且标准在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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