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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经审议通过,同意首都医科大学建设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

二、建设地点: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面积672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01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22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4125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137200平方米、图书馆27075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18150平方米、校行政办公用房9750平方米、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8750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4875平方米、会堂4050平方米、学生宿舍169190平方米、食堂18375平方米、单身教师宿舍60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4096平方米、留学生生活用房25913平方米、外籍教师生活用房1805平方米、专职科研机构用房1170平方米、继续教育用房432平方米、重点实验室34958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2195平方米、教学陈列用房6254平方米、实验动物用房27458平方米、设备用房40993平方米、地下通道2760平方米、人防工程596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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