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人粗略地读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译著。基本的印象是,在黑格尔那里,精神是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即感性意识发展为自我意识,在自我意识的思维中,出现了人类精神和精神现象的历史发展。如主奴关系的精神现象,伦理的精神现象,教化的精神现象,启蒙的精神现象,道德的精神现象,宗教的精神现象,天启的精神现象,绝对知识的精神现象等等。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旨在,以思维的概念矛盾的对立统一更高发展,揭示和阐明人类意识和人类精神已经历和正在经历的历史发展进程。读《精神现象学》要与读黑格尔的《大逻辑》或《小逻辑》关于概念运动为根据的逻辑必然的论述结合起来才能有所明白。 至于胡赛尔的现象学,可读胡赛尔所著的《现象学的观念》。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胡赛尔以悬搁经验和自然科学的遮蔽通达纯意识的本身,思维明见的本质直观和意向行为的双层结构,旨在解决认识之所以可能,认识何以与自在之物一致,由此开拓认识论的新发展,进入认识论的新大陆。一举解决悬挂在认识论头上的难以解决的主客分离的二元论疑难。在海德格尔的《存在和时间》中,存在的本质是“此在”(即存在者的存在)通过在之中的发问、操心、因缘、去远、时间性步骤等等,生成种种“在世现象”。认为,现象是自身的公开着,现象学是存在的全部基础。对现象学的了解可以同存在主义的见解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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