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在全国前四个外贸大省中,长三角地区就占了三个,分别是江苏、上海和浙江。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16项税收支持措施,2020年再次推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10项措施,形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2020年3月,1464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为长三角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大力度支持;2021年8月,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在2022年底前把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而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在2021年已实现退税业务办理平均时间5个工作日内,以领跑姿态助力外贸企业强劲复苏。

据了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形势下,长三角地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约占全国三分之一,具有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突出优势,是新发展格局的探路先锋。最新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新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占全国新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的比重由2018年的22.1%提升至2021年的30.1%。(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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