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夏文勇(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院长助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披露的一份工作报告引发热议。报告称,广西审计厅对9所区管高校2020-2022年度财政补助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后发现,其中1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79亿元,实施科研项目702个,仅有5个项目成果实现市场转化;而另1所高校的上述数据分别是1.31亿元、862个、0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直观上看,这些信息表明,一些高校的科研项目没能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投入很大,产出却很少。但实际上,对这些表面现象进行解读时需要一分为二来看,不能“简单、粗暴”。

不能简单用数据对标科研产出效果

其实,这种现象在业内并不少见。根据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编著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的数据显示,2021年,1478所高校以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近1.9万项,合同总金额约129.8亿元。计算下来,平均每所高校的合同数量近13项,合同金额约878万元。相较于每所高校成百上千的教师团队与每年上亿元的科研投入,其成果转化数量及合同金额明显偏少。

然而,对这些现象的分析却不能简单化。一方面,不能直接用这些数据来对标科研产出效果问题。首先,高校有大量科研项目属于基础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适合产业化,但不代表这些研究成果没有意义;其次,很多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成果进行转化需要较长时间,短期内还统计不到真实的转化情况;再次,高校大部分技术合同是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而不是将科技成果直接转让、许可。所以,用以上数据概括科研成效有其偏颇的一面。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水平不佳也是不争的事实。相比国外,中国高校专利多,但实际应用价值小。即便是已经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的,往往真实目的并不是转让专利技术,而是转让专利证书,仅作为受让企业申请优惠政策或其他非技术用途。

“五唯”现象严重是根本原因

高校拥有优质的科研设施和科研队伍,科技创新条件优越,然而产生的可供产业化的成果很少,真正转化成产品与商品的则更少。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高校人才评价制度中的“五唯”现象(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严重,大量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是为了绩效考核、职称评定、项目结题或研究生毕业,工作导向出现问题,造成大量科研资源浪费。

奖项、论文、帽子等与个人能力的确有相当关系。各高校广泛应用这些指标评价人才,导致教职工逐渐将这几项内容作为个人追求的主要目标,“五唯”倾向则越来越严重,离成果转化的实际需求便渐行渐远。

推行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是破除“五唯”的有力举措。但真正实行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论用于人才考核的高校很少。

这有多方面原因:第一,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与方法缺失,高校缺乏可参考的、系统的工作依据,无法高效地开展人才代表性成果评价工作。第二,代表性成果评价中的关联评价指标及其权重较难确定与量化,难以保证其公平、公正与合理。第三,不同的评价人员,若未经大量的专业训练,即使行业知识及技术能力对口,也难以确保评价结论的专业性与准确性。第四,评价工作量大、成本高,增加了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的难度。

让“指挥棒”发挥作用还需从实际出发

科技成果评价是高校成果转化的“指挥棒”,但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还需从实际出发。

首先,应建立统一标准,明确评价依据。2023年8月,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发布团体标准《高校人才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指南》。该标准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软科学研究、技术转移与推广等5类。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评分规则不同。

如基础研究成果评价指标主要是科学发现程度、代表作影响力、同行评议、贡献与作用等,加分项主要在于获得专利、突出贡献与作用。而对于技术开发成果,评价指标主要是技术水平、推广应用、经济价值等,加分项主要在技术转让与许可、作价投资,以及之后产业化产生经济收益的金额及到账情况,相关专利、论文、所获奖励等并不能直接得分。前者以科学价值、学术影响力作为衡量重点,后者则以技术价值、经济价值、转化情况作为衡量重点。

其次,应利用信息化工具进行评价。传统的会议评价需要评价人员、咨询专家和被评人员来到现场,程序多、效率低、成本高;现场查阅外部文献及独立思考的时间少,给出的评价意见信息量相对有限,加上评价意见责任主体不清,造成评价结论质量往往不高。相较而言,利用评价信息系统可有效克服上述弊端,确保评价过程规范、快捷,评价结论准确、丰富。

在此,建议国内高校能够推行标准化代表性成果评价试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评价标准与信息系统。由于代表性科技成果评价涉及到科研、成果转化、人事、信息化、财务等众多部门,领导的重视、推行组织的建立、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等十分重要,需要试点单位认真对待并践行。

欠缺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技术市场平台

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也是导致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为促进成果转化,国内各高校纷纷设立专职机构。据调查统计,2021年全国3649家高校院所中,自建技术转移机构数量为871家。总体上,技术转移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但实际效果似乎并不理想。

除了高校内部可供转化的高价值科技成果不多之外,导致成果转化不理想的原因一是专职机构领导能力不太胜任,二是内部激励机制不强,三是高校并不擅长市场化工作,四是技术转移机构太多反而分散了市场资源。

众所周知,一项技术转移活动可能涉及成果供给、技术需求、法规政策、小试中试、成果评价、知识产权、税收与财务、商务、合同、科技金融、检测认证等。高校作为科技成果供给方,并不适合供养集合上述所有专业人才的庞大队伍,更不适合自身组建与运营独立的技术转移市场。

在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越来越成熟的今天,如果仍寄希望广大高校设立机制官僚化、市场碎片化的技术转移运营机构,或者依靠奖励广大教授专家下基层自行寻找需求并实现成果转化是不切实际的,会带来大量新的资源浪费,事倍功半。

高校应该做的是对科技成果科学、合理地分类、分级,辅之必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团队等相关信息,寻找并链接到一个合适的全国性技术市场平台,以便技术需求方检索、理解、匹配与对接,以及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找到所需的各种专业服务。

目前,我国还欠缺这么一个专业、权威、成熟的成果转化大平台。但这个大平台培育的前提是不能人为将现有的科技资源碎片化分割。唯有建立起这种既能链接全国又有一定独立性的转化体系,高校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才能事半功倍,成果转化的种种问题方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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