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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接管海珠区环岛路等2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通告》有关要求,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已完成怡海路、聚德中路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上述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将自9月1日起实施收费管理。

据了解,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有关规定,市道路事务中心将自2023年9月1日起对海珠区怡海路、聚德中路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并执行“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具体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为:海珠区怡海路,非重点区域、全天准停临时泊位93个(泊位编号:02-323-001至02-323-093),海珠区聚德中路,非重点区域、全天准停临时泊位72个(泊位编号:02-338-001至02-338-072)。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向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按次缴费。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缴纳泊位使用费后可直接申领电子发票。

市道路事务中心提醒广大车主,现场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泊位使用费未缴费记录的车辆,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标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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