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挪用解抵押房款,买方事后想起心有余悸,喜欢文章的给个关注。

2017年,房价稳定上涨,买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表示当时是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该套房屋贷款还剩60多万元尚未还清卖方还说“因为自己缺钱才卖的房”,希望买方用首付款来帮他还清房屋剩余的贷款由于当时房价一直上涨,买方也担心卖方涨价,未通过中介公司,私下帮卖方还清了剩余的60余万元贷款未曾想到,卖方没有用这笔钱去还房子的贷款,而是把这笔钱全部私下挪用了,导致买方的60多万被套住,幸亏卖方没有跑路

买方报警以后,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协商确定解决办法,卖方找到金融公司额外花费了一笔费用过桥垫资,又额外优惠了5万元房款,买方才勉强接受虽然经过协商,买方买了这个房子但当60多万元被套牢,买方依然后怕的不行。

温馨提示:买方过户前自行将房款支付给卖方的风险大,一旦出现房产交易纠纷,房款追回流程复杂买卖双方可通过办理资金存管,将房款交由第三方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交易成功后,资金划转卖方如交易失败则资金退回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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