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2021年12月2日废水总排放口超标排放生产废水……就上述违法行为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自觉承担起排污者应有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道歉”专栏刊登了一则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这是白云区某公司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指引完成的全市首宗违法案件公开道歉案例。

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是生态环境部门践行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实践。2021年11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省提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

2022年2月18日,上述公司主动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提交公开道歉申请材料,希望给予从轻处罚。白云分局严格对照《规定》开展审查,经查实该公司已落实整改,废水经检测已达标排放,符合公开道歉条件。经工作人员指引,企业于3月2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道歉”专栏刊登公开道歉承诺书,承诺要守法经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与环境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该局将进一步审查并视情按罚款标准的30%-50%降低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实施,有效发挥了惩教结合的作用,有利于督促违法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用环境质量的改善来兑现环保承诺,也提升了群众对环境执法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社会公示不仅仅是对违法企业的曝光,更多的是号召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白云分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违法企业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同时,该局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严管与厚爱并重,通过编印《白云区常见行业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指引》《白云区企业环保守法经营指南》,发放《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等方式,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压实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链接】

《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并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按罚款标准的30%-50%降低处罚;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开道歉承诺后再次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不再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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