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南沙公安南沙派出所接到社区网格员反映,在南北台村发现一名疑似流浪人员。接此情况后,南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据了解,该名流浪人员年龄约70岁,在南北台村某店铺周围活动时,被店铺老板发现,考虑到天气寒冷,遂上报到社区网格员,希望社区对老人进行救助。随后,社区网格员协同南北台社工上门了解情况,并将此情况报至南沙派出所。

民警在现场与老人进行交流时发现,其意识较为清晰,有较重的地方口音,但已想不起老家具体地址,也记不清家人信息。为保证老人的安全,在确保其身体无恙后,民警同社区网格员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成功比对出一名江西宜春籍走失男子与其信息高度相似。随后,南沙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江西宜春公安进行对接,经当地公安核实,确有一名信息相符的人员走失。在联系走失家属进行进一步核对后,最终确定该走失男子就是南沙派出所发现的流浪老人。原来,流浪老人为江西宜春人,已婚并育有一对儿女,自2002年2月走失至今已有20年,家人一直寻找无果,不知何原因就兜兜转转流浪到广州市南沙区。

2月26日凌晨,老人家属连夜从江西宜春赶至南沙派出所。考虑到老人已无身份证,无法购买车票,南沙派出所便为其开具坐车证明,帮助老人顺利回家。老人家属对派出所民警及网格员的忠诚履职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斌 通讯员 南沙公安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王典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