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2月25日13时18分,广州市黄埔区宏明路发生一起小车起火事故。东区消防救援站接到警情后,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13时20分消防到达现场,发现是一辆教练车车头发生起火,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在来车方向50米处做好警戒,灭火组迅速出水枪控制火势。13时35分,火势全部扑灭。消防员继续对车头部位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复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现场是一辆教练车追尾大货车,导致小车车头严重变形,此时小车并没有立即起火。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后将小车启动从而导致突然起火,现场人员利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但火势越来越大,于是拨打119报警。

广州消防提醒在车辆追尾事故中,如车头发生严重变形,不得擅自发动车辆,避免因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同时遇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消宣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消宣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张丹羊 通讯员:消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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