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守护群众散装白酒食品安全,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于近期开展散装白酒专项公益诉讼调查。调查中发现,南沙区部分店铺销售的散装白酒存在未在标签上详细标明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食品生产者的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或小作坊登记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未设置隔离和防尘防蝇等设施,灌装容器不卫生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存在不小的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后,南沙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诉前磋商前移机制,举行“南沙区散装白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并邀请区内相关行政机关及镇、街代表参会。会上,承办检察官现场讲解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确认案件事实和证据,并与参会行政机关代表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公益修复意义、行政机关初步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磋商。

经过详细磋商,与会各方对散装白酒的监管责任等问题广泛讨论并达成共识。磋商意见经承办检察官梳理汇总后,结合相应法律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建议其对销售散装白酒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同时柔性执法兼顾民生。

下一步,南沙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南沙区散装白酒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由点到面,常抓不懈,与有关行政机关一起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斌 通讯员:南检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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