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珠区琶洲村留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AH04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公布实施。       

项目位于海珠区琶洲中二区,北至新港东路、南至黄埔涌、西至安悦路、东至新滘东路(规划路)。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为AH0410规划管理单元范围,用地面积35.43公顷(531亩)。

用地调整方面,以商务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为主,其他含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水域等。规划指标方面,总建设量由85.4万平方米调整为83.4万平方米,减少2万平方米。毛容积率由2.41调整为2.36。绿地面积由6.5公顷调整为5.4公顷。道路网密度由14.9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15.02公里/平方公里。

公服配套方面,AH041010地块设置1处300床医院,AH041033地块新增1处地埋式3厢垃圾压缩站,AH041021地块应配建1处5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移交政府)。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配建比例下限为6%~11%,具体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在建筑方案中确定。

获批规划同时要求,落实“琶洲塔-黄埔古港-马鞍岗”历史视廊,廊道宽度控制为50米。AH041043、AH041044及AH041045地块内绿地设计方案需保证琶洲塔-黄埔古港-马鞍岗历史视廊的通畅,可结合周边地块进行地下空间建设。

规划区位图

优化后规划示意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马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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