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海珠区分局有关负责人作为负责人,一同参加了一宗加装电梯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该案涉海珠区建南街两栋9层居民楼,住户共70户,老年业主居多。增设电梯连接两栋楼,达到“一梯多户”的效果,提高了电梯的利用率且节约了空间资源。方案符合现有的技术标准,但电梯建成后会对低层部分住宅的厨厕采光、通风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业主就该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后,业主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该局负责人向法院及相关当事人耐心解释了旧楼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规范,并在庭后会同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就庭审中群众提出的相邻权受影响问题,积极推动高层业主与受影响业主间的进一步协商调解,保障各方群众的利益。

旧楼加装电梯事关城市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心工程。广州经过多年探索,构建了涵盖程序规定、技术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体系,行政主管部门与法治部门共同努力,对加装电梯进行了法治、民主、专业的全流程设计,实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该局重视行政案件办理,积极应诉应议,强化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复议机关的沟通,同时加强与属地区分局、镇街、村居联动,形成合力,促成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广州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项目评选活动中,“建立旧楼加装电梯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经过实体评议和网络投票,获得广州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项目一等奖。

庭审现场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 穗规资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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