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安徽籍肢体残疾四级的残疾人报考”,2月22日,安徽省公务员局发布我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随后有读者发现,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招考岗位有这般限制。这个限制也引起不少准备报考的考生热议,就此,2月2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咨询了相关招考部门。

记者注意到,该岗位只招聘1人,职位类别为综合管理,职位名称为政策法规,职级层次是四级科员以下。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法学类”、“本科”、“35周岁以下”。职位表显示,该岗位主要从事市场监管法规起草、宣传教育等工作。

而引起报考考生注意的是,岗位“其他”项里有限制:限安徽籍肢体残疾四级的残疾人报考,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能正常履行职责。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限制?”有读者向记者表达了疑问。在该读者看来,公务员招聘岗位应一视同仁,不应该设置额外的条件。因为一旦设置了这样具体的“排他”条件,就排除了其他考生报考机会。

就此,23日,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管局人事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该岗位非他们设定。“我们也是看到招考公告后才知道具体情况。”据其介绍,公告发布前,组织部门曾跟他们沟通过,会设置一个残疾人的招聘岗位,但不影响工作。

随后,蚌埠市组织部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该岗位是根据省里要求设置的,也是对残疾人公务员招聘的“一视同仁”,给“残疾人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没有对残疾人做任何的限制,而只是要求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安徽华图运营负责人王彬看来,该岗位设置这样的限制条件并无不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 按照公务员的概念,这里的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中的大多数工作人员理应属于公务员。从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难看出,我国的残疾人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生存状况更加重视,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而没有将残疾人拒之公务员队伍的门外,因此对于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在法律和制度上有了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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